发布时间: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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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集团公司总部、城市供水公司、节水股份公司、水工局公司、水业发展公司、银河设计公司6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统一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采购单位、服务期限及采购最高限价
本次统一采购单位为集团公司总部、城市供水公司、节水股份公司、水工局公司、水业发展公司、银河设计公司。服务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采购最高限价47.45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下表:
采购单位、服务期限及采购最高限价表
三、采购服务业务
1.就甲方日常经营中所遇到的具体法律事务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预测。
2.就甲方日常经营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建议和应对措施。
3.为甲方起草、审查、修改采购等合同、协议。
4.应甲方要求,为甲方审查招投标文件。
5.为甲方起草、审查、修改对外声明等法律文书。
6.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
7.应甲方需求,协助甲方进行新业务法律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
8.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制作、制定新业务流程。
9.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制作合同范本、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文本。
10.应甲方需求,对甲方的具体经营管理事务进行法律风险排查,参与甲方具体事务法律风险监控活动。
11.应甲方需求,协助甲方制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制作法律风险操作指引。
12.应甲方需求,列席董事会等相关会议,为甲方管理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
13.应甲方需求,参与甲方商务项目的沟通、谈判。
14.应甲方需求,协助甲方制定业务谈判的法律方案。
15.应甲方需要,就甲方提供的投融资相关合同及信息出具法律意见。
16.应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每服务年度不少于2次)。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20年至2022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指派的律师应熟悉法律服务的专业领域相关法律,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具有担任中型以上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业绩。
5.分所需提供自身业绩投标,不能使用总所的业绩。
五、服务团队要求
(一)专业配置。服务团队专业领域应包括公司法与公司治理、劳动法与劳动保障、合同法与合同管理、投融资、工程管理、税务等。
(二)团队构成。服务团队需为集团公司总部、分公司和5家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具备如下条件:
1.服务团队成员应由12名以上律师组成;
2.团队负责人应经验丰富需执业10年以上;服务团队需指定1名律师为业务衔接负责人;
3.每家公司指定1名责任律师,牵头组织完成后续法律服务;
4.服务团队需指定1名业务秘书负责档案管理等工作。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律所简介;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含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律所获奖情况文件;
5.服务团队成员律师基本情况表(见附表1)及团队律师简介;律师事务所注册不在长春的,需提供指派律师常驻长春证明材料;
6.指派律师职称、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7.指派律师担任国企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情况表(见附表2)并附国企集团证明材料,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指派律师服务证明材料;指派律师具有服务工程领域经验证明材料;指派律师具有提供投融资法律服务经验证明材料;服务团队具有税务律师证明材料;
8.律所的报价单(见附表3);
9.其他能够证明满足申请人资格及评分标准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律所公章,用文件袋密封,材料清单黏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文本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七、评分标准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评分标准
八、确定中选
评审小组成员依据评分标准为参选律所打分,综合评分最高中选,综合评分相同时,综合报价低者中选,如前位放弃中选,按综合评分由高至低顺延中选。
九、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16时截止
2.报名要求: 报名需携带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如有)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6号楼8015室
4.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16时
联系人:赵永财 电话:13578985870 81917818。
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