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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7

来源:本站

 

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巡察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内部管理,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制定集团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次巡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巡察工作“五个持续”的要求,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政治忠诚、政治责任、政治担当,认真查找政治偏差。坚持标本兼治,保持监督的战略定力和持续性,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巡察任务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体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吉林视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是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执行省委和省国资委关于被巡察领域、企业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集团改革发展、和履行脱贫攻坚职能部门责任等情况;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做到“四个服从”,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的问题,在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破坏党内政治生态问题。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一以贯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是否落实全国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责任落实和理论武装、加强阵地建设和舆情管控,加大抵御思想文化渗透力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等。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看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是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是否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是否在动议等环节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招呼、递条子,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亲亲疏疏、突击提拔干部、近亲繁殖等问题;是否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是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党委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暂行规定》等各项制度;是否在工作摆布上坚持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抓,系统谋划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等情况。看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国资委具体规定,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是否存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有无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重点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紧盯对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查找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监管不严、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等。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执行党规党纪等情况。看是否把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中心组的必修课,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是否坚持高标准、守底线,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是否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主要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六项纪律”情况。

6.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看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深入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否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是否落实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坚持“五个紧盯”,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有无执纪审查“空白点”,是否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最大限度发挥好“前哨”和“探头”作用。要根据被巡察公司的职能特点和权力运行规律,重点关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事项,着力发现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资金调配权等以权谋私方面腐败问题;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靠山吃山、环境保护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7.围绕下属企业生产经营,重点检查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看企业经营情况是否健康平稳运行,是否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看企业内部管控是否运行高效,管理层级是否完善,战略规划是否科学合理,投资与资本运作职能是否充分发挥,能否有效规避企业经营风险等。

三、巡察时间、对象及人员安排

1.巡察时间从2019年10月1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2.共对4家子公司开展巡察:工程局集团公司、水业公司、节水公司、供水公司。

3.设立2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由集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担任,成员由集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处室及子公司人员组成。具体人员配置如下:

(1)巡察一组

组  长:杨 辉

组  员:杨伟峰、吕馨宁、谢 添、张 革、曹 敏

(2)巡察二组

组  长:佟 伶

组  员:柴丽丽、孙孟君、郭冬艳、董晓宇、郭翠红

四、方法步骤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结合今年巡察任务上下联动新要求,与时俱进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巡察前准备(10月13日至10月15日)

(1)做好巡察组织准备。搞好计划和安排,召开集团党委会,研究审定巡察工作相关事宜。做好筹备和对接,召开巡察准备会,使巡察组和巡察人员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召开巡察对接会,让被巡察公司明确相关要求,做好巡察进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巡察组事前要沟通了解被巡察公司的有关情况,筛选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围绕巡察业务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手段和资源,开展业务学习、经验交流,以便巡察人员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工作基本程序和方式方法。明确巡察组内部分工,细化工作责任。

(3)做好应急预防准备。被巡察公司党组织都要制定信访应急预案,保证巡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开展巡察(10月15日至11月30日)

(1)抓好巡察动员和进驻准备。巡察前召开集团巡察工作动员会,明确任务要求,统一思想认识。

(2)优化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巡察期间,结合被巡察公司实际,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听取汇报,围绕巡察主要任务,听取被巡察公司党组织工作汇报,听取纪检、组织、人力等部门的有关汇报;二是个别谈话,与被巡察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员工进行个别谈话;三是查阅资料,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和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资料,有针对性地了解和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四是受理信访,受理反映被巡察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五是实地走访,召开不同规模、不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干部员工对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列席被巡察公司党组织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的会议,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公司的下属公司了解情况,就党员干部和员工反映集中的某一工作领域或某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加强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集团党委巡察办及时整理、传达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调度巡察组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巡察中遇到的因难和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规范,搞好综合分析研判,掌握巡察工作重要进展和问题,推动巡察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3.巡察工作总结(11月20日至11月30日)

(1)撰写巡察报告。巡察组要及时整理巡察期间掌握的资料,进一步提高巡察报告和汇报材料的质量和标准,着眼政治性、政策性和原则性的要求,在精、准、深、高上下功夫,力争把最突出的问题、最典型的表现、最主要的特点体现出来,集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听取巡察组汇报。

(2)形成总结材料。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被巡察公司党组织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巡察工作中涌现出的好方法、好经验、好事迹等,要形成总结材料报集团党委巡察办。

4.巡察意见反馈和整改

(1)意见反馈。召开巡察工作汇报会,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巡察报告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巡察组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巡察公司党组织反馈巡察期间了解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2)整改落实。被巡察公司党组织自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巡察组,经巡察组审核同意后,正式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自整改方案正式报送之日起2个月内,向巡察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3)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巡察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不力的问题,督促快查快结,及时彰显巡察成效。二是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搞好巡察反馈和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向集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坚持巡察反馈意见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抄送集团纪委和相关部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追责问责。

五、几点要求

1.跟紧省委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自觉,加强对省委决策部署的学习研究,及时掌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和政策依据,适时调整巡察重心和侧重点。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工作节奏,根据被巡察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力量、科学摆布巡察时间,坚持问题导向,使常规巡察巡出“专”的效果。

2.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党委是巡察工作责任主体,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被巡察公司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坚决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义务,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3.严格工作纪律要求。严格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巡察期间,发现重要问题和遇到重要情况,集团巡察组要及时经巡察办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移交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经巡察办汇总后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移交其他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及时经巡察办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组长负责制,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公室

                                                                                                                                    201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