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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关于张玉胜、韩明友违纪案件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27

来源:本站

集团公司直属党支部、各子公司党组织:

近期,集团纪委对吉林省天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通化县供电分公司张玉胜、韩明友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并责成吉林省天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对张玉胜、韩明友违纪案件进行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中共通化县纪委《问题线索移交函》(通县纪案【2020】1号)反映问题线索,经查,2020年2月6日,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通化县供电分公司兴林供电营业所抄收员张玉胜,以母亲去世为由,在明知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均处于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下,仍然邀约在其抄表收费工作片区村民10余人到其家中帮忙,造成人员聚集,并接受礼金2300元。

张玉胜的行为违反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群体性聚会的相关要求;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张玉胜身为共产党员,政治站位不高,纪法观念淡薄,在全国启动Ⅰ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疫情防控工作极端重要的情况下,邀约群众参与聚集性活动,严重妨碍了疫情防控工作。张玉胜廉洁意识淡薄,接受服务对象礼金,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给予张玉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经查,韩明友任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通化县供电分公司兴林供电营业所所长期间,对其管理的职工张玉胜,邀约村民帮助处理丧事导致人员聚集的行为制止不力。韩明友作为兴林供电营业所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不仅赶到现场参加聚集,而且对于人员聚集的情况没有及时有力予以制止,监管严重缺位,事后没有及时向上级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对此次群众聚集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韩明友身为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群众观念不强,在全国启动Ⅰ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疫情防控工作极端重要的情况下,工作缺位不到位,未履行应尽职责,严重妨碍了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给予韩明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免去其行政职务。

集团各级党员干部要对照这起典型案例,深刻吸取教训,引为镜鉴,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危机意识,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强化担当、履职尽责,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统筹推进当前疫情防控和集团各项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特别是做好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和供水、供电等民生保障工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将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围绕防控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以监督促落实、以问责传压力,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对心存侥幸、无视纪律、不收敛、不收手、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集团纪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关山万千重,山高人为峰。集团纪委号召全体党员干部,面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艰巨任务,只要我们扛起责任、经受考验,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就一定能确保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共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