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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委召开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会议

2024-04-02

4月1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会议,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以案促改的工作要求,以集团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祥玉案为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挖问题根源,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规矩意识,清廉为人、清正做事,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各项工作,持续保持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富岭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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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辽宁系列腐败案警示录》。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佟伯任通报了刘祥玉案件情况。

会议指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省委、省纪委监委部署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刘祥玉案件的发生,暴露出集团公司一些人理想信念丧失,思想意识滑坡;暴露出一些人斗争精神缺失,不会斗争不敢斗争;暴露出制度体系存在短板、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

会议要求,以案促改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警示教育、梳排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和助推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从“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的整改整治工作机制。要让警示教育发挥作用,真正做到知法明纪;要让监督管控全覆盖,真正做到不留死角;要让制度长牙生威,真正做到保障有力。

会议强调,要以案为戒,坚定理想信念铸就政治忠诚;要以案促干,保持干事快乐的健康心态;要以案正风,促进作风行风整体转变;要以案明纪,打造一个干净立身的干部队伍。

集团公司高管,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各子公司党委(党支部)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

供稿:纪检监察室 冮芷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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